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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原则

2020年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录取工作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4 16:47:00 解决时间:2020-06-14 16:55

满意答案

(一)录取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分批择优录取。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自行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是录取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被录取学校当年的录取资格。

2.按计划招生原则。除东莞外国语学校按每班45人编制计划招生外,其余公办普通高中一律按每班50人编制计划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按核定计划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3.名额分配原则。今年继续实行部分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名额分配比例保持为50%。即将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这5所学校招生计划数(除招收随迁子女人数和招收本市户籍的特长生人数外)的50%作为名额分配计划数,按各初中学校本市户籍考生数占全市本市户籍考生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计算方法为:用上述5所学校各自的名额分配计划数除以参加学业考试的本市户籍考生总数,计算出上述5所学校各自的分配比例,某初中学校以本校参加学业考试的本市户籍考生数分别与上述5所学校各校的分配比例相乘,即得出该初中学校分配得到的上述5所学校各校的名额数)。录取时,在各初中学校第一志愿填报上述5所学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其报考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名额分配设低录取分数线。

4.随迁子女录取原则。符合我市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具体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另行通知),也可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时,按照各校的招生名额,按学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与本市户籍考生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答案来源于:2020年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6-14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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