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
(二)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一)中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必须明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成员、推荐原则、申请条件、推荐名额、推免工作程序、推免成绩计算及排序办法等,并公开监督及复议办法,按时做好推免工作的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所有面试及答辩环节均应全程录音录像。
(三)推免成绩由学习成绩、素质成绩、考核成绩构成(各部分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比例分别为80%、10%、10%,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推免生遴选务必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五)推免生遴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六)遴选过程中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要注重学生在校期间的过程性评价,防止应试倾向。
(七)推免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推免过程和录取结果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给推免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校教师或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推免生遴选的,须回避推免的所有工作。
(九)我校支教团、辅导员、特殊学术专长、退役士兵等专项计划由校团委、学工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校推免工作领导及监督小组指导下进行,推免工作要求同上。其中特殊学术专长专项须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十)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推免生接收阶段工作要求届时按东北农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2020年东北农业大学开展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