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考核工作中所使用的考试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保密事项管理。复试全过程要录音、录像。
(二)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申请考核的人员,须依规进行回避。
(三)考生在申请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四)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我校在录取库上报同时将违规记录数据报省招生考试院汇总后报教育部。
(五)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考核工作小组成员须遵守学术及职业道德规范。有违规行为的免除其成员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选聘为招生领导小组、复试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是研究生导师的,暂停其研究生招生资格。对出现问题的学院,将视其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等处理。
(六)对在申请考核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2020年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第三批纪律要求及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