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科基地和硕博连读考生在博士培养过程中经学校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经学校审核批准,可依照我校学籍管理规定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此类学生有关信息报省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将其博士生学籍转为硕士生学籍。
(二)下达的“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包含本学科符合学校奖励计划导师的奖励计划名额,奖励计划落实到导师本人。第二批申请考核结束后,达到2020年博士招生限额的导师及已完生计划的学科将不再列入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三批)》内。
(三)所有未完成的剩余计划将用于我校第三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预计将于2020年3月开展,相关要求将在《东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三批)》公布。
(四)因教育部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尚未下达,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我校可进行适时修改。
(五)其他本方案未涉及到的特殊事项,经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决定。
2020年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第二批)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