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公共课(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相加组成。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以下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科目顺序为:专业课总成绩、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若录取的后一名出现所有科目分数相同的考生,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退役士兵考生在单列计划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
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免试优先录取。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及《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规定执行。
3.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学校面试,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免试优先录取。录取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号)有关政策执行。
(二)录取控制线
公共课总成绩和专业课总成绩均不得低于120分,且单科成绩不得为0分。
(三)计划调整规则
未完生计划的缺额计划将根据各专业未录取的达线考生人数比例调整到其他专业。
各专业调整计划数=各专业未录取的达到录取控制线的人数/报考我校未录取的达到录取控制线的总人数*缺额计划总数,按比例折算后出现小数点的情况按照四舍五入计算;缺额计划不足以分配时将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
(四)调剂规则
在计划调整后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接收外校考生调剂。我校将根据录取结果在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调剂专业及计划。
1.考生申请调剂的专业须与原报考院校专业相同或相近(与原报考院校考试科目完全相同)。
2.申请调剂的考生须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按照学校录取原则以专升本入学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以下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科目顺序为:专业课总成绩、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若录取的后一名出现所有科目分数相同的考生,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调剂录取优先顺序为外校相同专业联考考生、外校相近专业联考考生、外校相同专业非联考考生、外校相近专业非联考考生。
(五)拟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池州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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