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科资格线
1.报考学前教育专业、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180分;报考音乐学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省统一划定的分类招生考试合格线。
2.报考学前教育专业、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专业理论课成绩不低于120分。
3.学前教育专业、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不低于150分;音乐学专业: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不低于270分;体育教育专业: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不低于60分。
(二)录取规则
1.学前教育专业
文化课、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其单科资格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文化课、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三科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录取。考生总分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文化课、专业理论课、语言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
2.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
文化课、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其单科资格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文化课、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三科总成绩,按照这两个专业的计划数之和录取总分排名靠前的考生。考生总分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文化课、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测试。录取专业按考生报考专业确定。
3.音乐学专业
文化课达到我省统一划定的分类招生考试合格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专业总分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综合能力测试、基本技能测试、唱念能力测试、基本功测试、听辨测试。
各方向拟招生计划:舞蹈方向0-8人,声乐方向0-6人,器乐方向0-6人。
按以下原则分配名额:如某一方向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计划数20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99-190%时,按计划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89-180%(80%);179-170%(70%);169%以下(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如果某一方向未录满,则剩余计划划入其他方向中,按考生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但某一方向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方向原计划数的1.5倍,小数点后不计。
4.体育教育专业
文化课达到我省统一划定的分类招生考试合格线且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0.3+专业测试×4.5×0.7。考生综合成绩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专业技能测试、文化课。
各方向拟招生计划:手球方向0-20人,足球方向0-10人。
按以下原则分配名额:如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计划数15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49-140%时,按计划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39-130%(80%);129-120%(70%);119%以下(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分配名额,小数点后不计。如果某一方向未录满,则剩余计划划入其他方向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但某一方向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方向原计划数的1.5倍,小数点后不计。
5.如相关专业未录满,则剩余计划调入秋招计划中。
(三)拟录取
6月15日,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
(四)鼓励政策
1.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须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低控制分数线,并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2.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主办或承办的国家级比赛前8名的考生(不包括少儿组别),须参加文化课考试,免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成绩计为满分(即为100分),仅限手球、足球专项。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均不包括少儿组别)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须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低控制分数线,免试入学,仅限手球、足球专项: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前8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前6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3名获得者;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称号者。
4.享受鼓励政策的录取人数包含在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中,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不变。
2022年滁州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享受鼓励政策录取的人数包含在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中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