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查复议。学校成立以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加强对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实名向学院提出申诉,若再有争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必要时研究生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由领导小组作出裁决。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学校举报电话:0519-86330238、86330025。
(二)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 考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2 常州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docx
附件3 常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docx
附件4 常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doc
常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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