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建议名单。面试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在面试合格且持有本县(市、区)户籍的高考(中考)考生中,根据本县(市、区)高考(中考)招生来源计划数,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高考(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本县(市、区)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如因确定为签订协议的考生个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缺额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拟定建议名单报市教育、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广德市、宿松县分别报宣城市、安庆市审核)。
2.组织签订协议。经市教育、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各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2020年已确定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和统一签订协议的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2020年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签订协议。签订协议工作由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编制、人社、财政部门组织,培养院校协同参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