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追究制度
各招生系院协助研究生处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录取工作;复试成绩由专业复试小组组长签字生效后报送研究生处。专业复试小组及参与复试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并签署保密协议,复试工作中发生泄题、漏题或其他疏漏,将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二)监督制度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成立昌吉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监督学校对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复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公示,受理考生举报,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监督复试招生录取全过程,保证招生程序公开透明。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何山纪检委副书记、保卫处处长
成员:陈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任
陈薇纪检委干事
(三)信息公开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招生信息统一由“昌吉学院官网www.***.cn”发布,一志愿上线考生第一批复试名单将于5月12日公布,调剂考生信息根据考生填报调剂情况于复试前及时公布,复试结束后确定本批次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94-2327739邮箱:yjsc@***.cn
咨询部门:昌吉学院研究生处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831100
申诉电话:0994-2354053邮箱:jjw@***.cn
申诉部门:昌吉学院纪检委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831100
(四)复议制度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对考试内容、考试成绩等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研究生处根据考生提出的异议,在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的监督下,协同相关招生系院对考生异议进行复核,并作出书面结论,提请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同意后,反馈至考生。如考生异议确属事实,应及时进行改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昌吉学院
2020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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