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对考试内容、考试成绩等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研究生处根据考生提出的异议,在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的监督下,协同相关招生系院对考生异议进行复核,并作出书面结论,提请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同意后,反馈至考生。如考生异议确属事实,应及时进行改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昌吉学院
2020年5月1日
2020年昌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议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