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以及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负责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四)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
1.监督举报电话
(1)纪委
电话:0476-8300052
(2)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电话:0476-8300519
2.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本办法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负责解释。
赤峰学院
2020年5月4日
答案来源于:2020年赤峰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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