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章程自2020年招生录取时开始施行,我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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