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能够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及证明等)。
四、复试考核
1、复试满分为100分。
2、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实行量化加权的办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权重为:初试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即: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说明:初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录取原则
1、优先安排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于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一律排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排名。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英语成绩较好的考生。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普通全日制直本考生。
4、不跨专业录取考生。
六、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舞弊、替考者。
2、体检不符合要求者。
3、政治思想道德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4、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5、不符合我校录取要求或伪造证件者。
6、有其他违反国家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者。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研究生复试全程监督制度。招生复试督察小组要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2、实行研究生复试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3、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坚持信息公开制度。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对于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应公开的招生复试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在学校官方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和解释说明工作。
4、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及面试分数等行为,切实维护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5、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专业复试小组要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
6、申诉电话:0314-2291103;邮箱:cdyxyjjw@***;联系部门:纪检委,联系人员:杨凤国。
承德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2020年承德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其它:1)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2)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3)特长与兴趣;4)身心健康状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