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非全日制学生不得办理助学贷款,即今年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须通过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严格执行“按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确定贷款额度”的规定精神,防止“办理助学贷款用作生活费”现象发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可按高额度办理贷款,本科生贷款金额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贷款金额高不超过12000元。学校收费详情见附件。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按学年申办”,受理地点通常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集中受理时间通常为7月初至9月底,具体时间以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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