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照其所报志愿顺序参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其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调配)。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2)我校在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时,对自愿申请录取到非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我校尊重考生意愿进行调剂。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编导专业:参加我校所在省(市、区)校考的,按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总分由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四川省考生按文化分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有联考或统考,且规定了专业录取原则的省(市、区),按其规定执行。
(2)书法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音乐表演、绘画、设计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相同分数的考生,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有联考或统考,且规定了专业录取原则的省(市、区),按其规定执行。
3、体育类录取原则:
休闲体育、运动康复、社会体育专业: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相同分数的考生,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综合、外语、数学。
4、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1)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专业。
(2)在文化高考分数上线和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分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相同的情况下,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考生填报志愿后,是否具有投档资格,以当地省(市、区)招考主管部门实施规定为准,我校所述各专业录取原则仅针对进档考生。
6、在各省份投档录取过程中,与我校取得联系,自愿放弃就读的考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退档申请书等附件材料,我校将退档,否则可能会被录取。为保证被录取考生的权益,我校长可能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7、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类专业考生进校后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基于此,在同等条件下录取时优先考虑英语语种的考生。
8、我校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9、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答案来源于:2020年成都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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