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均采用省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考生成绩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成绩等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
(四)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安全规范操作、操作工艺、操作时效性三个考核模块顺序依次比较模块成绩由高到低予以录取。
(五)若出现专业计划和报考不平衡,学校按照实际参考情况在计划范围内进行专业计划的调整。
(六)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该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川省2020年高职附件2)。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
(七)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12月8日17时之前携带退档书面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学院在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替补。
(八)考生录取后不得换录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