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领导。
(二)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测试组、宣传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网络信息保障组等九个工作组。
(三)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实施监督。
2020年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组织保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