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的提档规则,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2)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原则上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若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法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学校依据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相关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到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数学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4)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委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动画、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动画、产品艺术设计专业仅招收美术类考生。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且要求无色盲、色弱。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低控制分数线。
3)对于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排序规则和生源省份的艺术类投档规则相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4)对于艺术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3.对于已经实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地区--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我校依据已向六地考试院报送并向考生公布的选考方案,依据六地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进行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成都东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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