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学院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报考总人数的90%划定低控制线。
3、加分政策
我院对下列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文化成绩加20分的照顾政策。
三州: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
十七县: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
两区:攀枝花市仁和区、乐山市金口河区。
4、普高类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50%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5、中职类考生和普高类报考美术类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50%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6、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二)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公示时间待定另行通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
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愿意放弃录取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学院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愿申请放弃录取,则在录取低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三)我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
(四)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8-64888068。
(二)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十一、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成都东软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东软大道1号
邮政编码:611844
招生代码:5177
咨询电话:028-64888001、64888002、64888003
传真电话:028-64888005
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cn
答案来源于:2020年成都东软学院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2020年成都东软学院高职教育单独新生注册和复查。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