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时按考生面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面试结果通过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公布。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报名、面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3.不服从考试管理,违反考试纪律。
答案来源于:2020年滨州学院第二学士学位面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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