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我市按照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比大致相当的原则,根据全市各高中阶段学校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基本办学条件、毕业班情况及服务区域初中毕业生数量,按照每班不超过50人的标准,综合测算编制市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除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下同)在市内规定区域招生外,其余计划均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学校需要跨市招生的,学校应分市提出生源计划,经滨州市教育局核准后,于6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由省教育厅协调生源地所在市纳入当地高中招生计划并参加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统一管理。
2. 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指标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比例不低于招生学校招生计划的70 ,其余计划在规定招生区域内统一录取,以调节生源的不平衡。计划分配应以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学籍人数、往年实际录取情况、毕业年级学生巩固率和《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落实情况等为依据。
4. 控制特长生招生计划。各普通高中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审定的计划招收部分艺体等特长生,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不超出学校总招生计划的 5 。具备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创建试点条件的,应转入特色创建计划。
2020年滨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