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章程,了解院校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须达到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线,报考音乐类专业考生须达到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线,方可填报单招相关专业。未达到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填报以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类专业志愿无效。
3.5月12日至15日,我院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录取
(一)科目及分值。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满分为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普通类、单列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二)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外语。
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三)录取规则。我院依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原始成绩对报考我院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我院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招生章程确定,并负责对报考我院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我院执行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四)公示录取名单。5月16-22日,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名单要在我院网站和微信平台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院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五)相关事项。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我院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四、相关要求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的录取政策,研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实施全程监督,规范操作,合理把握评判尺度,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制订防控方案。针对目前疫情防控形势,认真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联合当地卫生、公安等部门,切实做好人员排查,做好录取场所的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及时有效防范疫情传播。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须快速妥善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须第一时间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部门,不得谎报、延报和瞒报。 4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不得擅自对外泄露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联系方式、成绩等)。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安全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设备运行的检测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网络安全畅通。录取期间,组织专门力量确保校园网的安全,要建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漏洞,不断完善人防、技防相结合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招生网站、录取管理系统以及数据的绝对安全。 5.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院要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及网站及时向考生公开招生章程、录取规则、专业录取结果等信息,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咨询、申诉的渠道,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高职单招工作的满意度。
6.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对在单招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单招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退录、换录或补录手续,遗留问题由我院负责。
六、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悟路36号
招生办公室电话:0996-2206111
咨询联系人:赵老师:,任老师:,白老师:克日木老师:。
学院网站:http://www.***
咨询QQ:
传真电话:0996-2206111
监督电话:0996-5898172
附: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
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4月30-5月8日 |
考生 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
5月10-11日 |
下载 报考本校考生报名及 志愿 信息 数据库 |
5月12-15日 |
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 |
5月16-22日 |
公示录取考生名单 |
5月23-30日 |
打印录取花名册、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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