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毕业后一律回定向培养单位就业。我校与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定向单位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书须于领取录取通知前交回,未按要求签订协议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2、录取考生于2020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届时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3、招生相关事宜请登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进行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新信息为准。
4、其它未尽事宜请查看《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一律按新政策执行。
2020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英才计划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其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