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诚信复试。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6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北京中医药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是博士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在复试前需宣读复试诚信承诺书,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8日
答案来源于:2020年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备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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