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所有专业考试按百分制进行打分,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的专业成绩核定标准为:专业校考成绩×3×40%+美术统考成绩×60%。
2、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文化过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4、录取时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6、录取时除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戏剧影视灯光与音响)招考方向只招男生外,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录取时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8、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9、录取期间,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随时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确认,考生应保证随时能够接听电话,以免影响录取工作。
10、考生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后,不得再参加当年的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2020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成绩认定和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