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考生对我校的成绩复查结果不满意,可向市考试院提出成绩复核。考生须在3月19日前采用互联网、传真、电话等线上方式进行咨询和申请,考试院将采用相应方式进行答复和办理,不接受现场咨询和办理。(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邮箱:yzb@***,咨询电话:010-82837100-2,传真:010-82837134。)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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