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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录取工作监督

2020年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监督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9 11:36:00 解决时间:2020-05-06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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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复试录取工作监督

考生对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由其对异议进行核实,并给予考生答复。相关问题请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反馈。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5-06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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