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0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回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手续。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2.对于实际录取人数不足20人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将不再以单独编班的形式组织上课。
3.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国家和我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6.报名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7.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0年北京物资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北京物资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到及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