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由县区教体局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政策优待类、学区内户房一致类、学区内有户无房类、学区内有房无户类、随迁子女统筹类”等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如果某个批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则由县区教体局根据居住时长、服务半径等因素统筹排序,依次录取。对学位满额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8.我的孩子户籍在凤翔县,我在金台区某小区购买了住房,我能填报高新区的学校吗?
答:不能。您可以根据户籍填报凤翔县学区内学校,并选择“学区内户房一致类”批次;或根据住房填报金台区学区内学校,并选择“学区内有房无户类”批次。
9.我是一名进城务工人员,现在租房居住,我该怎样为孩子填报学校?
答:您可以根据居住证(或住房)地址所在学区,填报1所小学或初中,选择“随迁子女统筹类”批次,参加该学区内学校的录取。如您还未办理居住证,则须到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10.我填错了孩子的报名信息该怎么办?
答:报名信息是学校录取适龄儿童的重要依据,务必认真填写,并确保填写的资料真实、准确。报名平台开放期间,您可以不限次登录修改,平台关闭后则不能修改。因填写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负责。
11.我需要向报名平台上传户口簿、房产证等资料吗?万一泄密了怎么办?
答:不需要上传。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县区教体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学校进行网上审查和预录取。学校将及时告知您录取结果,并通知您在指定时间到学校注册,届时将审核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资料,对信息不实的直接取消预录取资格,退回县区教体局统筹安置。
12.我是现役军人,我该怎样为孩子报名?
答:根据市教育局、宝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双拥办《关于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20〕160号)相关规定,您应当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招生平台,选择填报1所孩子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学校,并选择“政策优待类”批次,但不得跨县区择校。
13.我是外地户籍,能为孩子在宝鸡报名上学吗?
答:请参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关规定执行。
14.我是千阳人,我的孩子从高新区某小学毕业,现在想回原籍上初中可以吗?
答:可以。您直接填报千阳县户籍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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