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办法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本意见适用于2020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其他未说明的问题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5月11日
2020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