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负责研究和决定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调整,以及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审查和决定破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确定或授权确定录取名单等。
2.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和相关学科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为:
(1)组织制订、实施本学院复试工作办法,做好应急预案;
(2)组织复试试题命题工作,并做好保密要求;
(3)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制定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4)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召开复试培训会,
(5)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招生廉洁自律制度,落实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所有参与招生复试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书;
(6)协调处理本学院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3.各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导师不少于4人),配备1-2名秘书,各复试小组的组长原则上由教授担任;在复试前需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统一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做好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
2020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