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30%。
(三)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1/5×70%]+[复试成绩总分×30%]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20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