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分数线
要求考生总分≥345分,单科(满分等于100分)≥49分,单科(满分大于100分)≥74分。
2.复试比例
一般按照不低于录取人数120%的比例通知符合条件考生参加复试。
3.复试时间
根据复试工作安排,一志愿考生在5月15日进行,调剂的考生在5月20日后进行,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和网上公告。
4.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招办”公众号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应届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政审表;
(2)往届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政审表;
(3)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核验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习能力、获奖、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还需在研招网提交调剂申请并接收到复试短信通知,否则不予复试。
5.复试过程及要求
(1)复试采取“在线远程复试”方式,主要以“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资料审核采用研招复试平台及研招复试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招办/招生动态/复试及调剂申请)。研究生复试工作使用腾讯会议系统进行,备用平台为钉钉会议系统。
(2)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复试前自行准备好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相关设备与软件。参加复试须使用“双机位”(即“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显示考生上半身位),“第二机位”采集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复试场所远端,从考生斜后方采集,显示考生、第一机位、所处环境等))。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电脑+外置摄像设备作为复试设备,采用手机作为复试场地监控设备。
(3)复试前,考生须签署诚信考试电子承诺书。复试过程中,考生须保证独处且所在空间相对安静,保障设备电量和内存空间充足,连接优质网络。如考生使用手机进行复试,务必彻底关闭手机通话、短信、微信、QQ、闹钟等各种可能中断或影响考试的手机应用程序。因手机其他应用程序或拨入电话造成视频复试中断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使用电脑或手机进行视频复试的过程中,视频复试软件要始终全屏显示。摄像头取景范围不能过小,至少应可看到考生上半身及双手图像。考生不得截图、摄录、拍照、录屏、录音复试情况。
(4)考生根据系统提示进入考场后,开始复试。工作人员通知下一位考生进入候考区。
6.复试内容
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采取结构化方式,重点考察学生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位考生复试合计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主要内容包括:
(1)外语能力,10分
主要考查外语听说能力,采用自我介绍、专业英语口译和现场提问交流等方式。
(2)专业素质和能力,70分
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学科竞赛、专业实践、科研训练及成果;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学科领域培养的潜力;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
考生可在下列两门专业课中任选一门,不得与研究生入学考试课目相同。从复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2个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课 程 | 参考书 | 出版社、出版时间 | 作 者 |
经济学 | 《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微观部分,第七版)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8 年 1 月 | 高鸿业主编 |
管理学 | 《管理学》(第四版) |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16 年 8 月 | 邢以群著 |
(3)综合素质,20分
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协作精神;社会服务、实际工作表现及荣誉等方面情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及心理状况等。
7.成绩评定
硕士研究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复试成绩之和,满分100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30%)
8.调剂工作要求
工商管理学科接收调剂,调剂生的来源以“全国调剂系统”为依据查验。接收调剂应符合教育部和北京市考试院有关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须符合工商管理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学科(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须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不同学科门类考生的调剂由学院提交调剂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调剂。
(5)报考各类“国家专项计划”,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援藏计划等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我校。
9.录取办法
对复试合格者按加权总成绩排序后,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审批和公示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调档和办理研究生入学手续。
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总分不及格(成绩<60)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素质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0.联系方式
经济管理学院:010-60228007,,zhangli@***.cn
人文社科学院:010-81292167,,chenwu@***.cn
研究生处:010-81292056
监督举报电话:010-8129227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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