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学校划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线(普高类考生及中职类考生分别划线),在综合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文化考试低录取控制线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相同计划类别的各专业计划可进行调整,对同分点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的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初审后,在学校招生网站(zs.***.cn)首页上公示,公示期5天,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将替补录取,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则应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则不再受理。学校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在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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