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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四川省单独本章程由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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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四川省单独本章程由学生处
2020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四川省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本章程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处(招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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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7-05 20:06:00
解决时间:2020-02-28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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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2020年2月20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2-28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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