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远计划”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提前批次,单列招生计划、单设投档单位录取。在高考志愿填报时,有意愿的考生需填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定向就业师范生院校和专业志愿。
2.考生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和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比较语文科目成绩,理工类考生比较数学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4.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的英语语种考试。对于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
5.对于按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6.录取时,不区分往届生和应届生,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身体条件须符合我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制定的《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且满足《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要求。
8.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已签字确认的《协议书》,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9.“志远计划”招收的定向就业师范生不办理入学户籍迁移。
10.入学后,“志远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不得转为非定向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答案来源于: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志远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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