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本人截至2019年12月22日仍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生携带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③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携带学历证书;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携带学位证书;
④户口所在地为北京的考生携带户口本(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北京的考生携带近三个月的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或近三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模板届时公布),以上四种证明材料任选其一即可,近三个月指2019年7月-9月或8月-10月。
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确认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须携带以下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