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分专业划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线。
2. 对于综合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分专业择优录取。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大学数学/大学英语成绩。
3. 学校可视生源情况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4. 学校于8 月7 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8 月8 日9:00-9 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拟录取结果,并进行录取确认,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录取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学校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5. 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综合考虑缺额数量、流失率等因素,于8 月10 日确定拟录取递补名单。请未入围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于8 月11 日9:00—12 日17:00 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拟录取递补名单,并进行录取确认,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录取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学校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6. 入学后,学校将对学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对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以及未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核实有关证书信息的,取消入学资格。
7. 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答案来源于: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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