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纪检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处(部)要切实履行好职能监督职责,同时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对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处(部)的监督的再监督,全方位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与分专业招生指标、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和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应向社会公开,在北京农学院研招网(网址:http://yz.***.cn/)、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公示。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复试后一周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五)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接待咨询电话:010-80799079;监督、申诉电话:010-80765056;监督、申诉邮箱:buayzb@***;受理举报部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处、监察专员办公室,地址:北京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7号。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2020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2020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