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名单须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按推免生、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类进行排名,依次录取。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
分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工作单位定向就业研究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查不合格。
②复试总成绩不合格。
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④体检不合格。
⑤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4.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学科专业、学院同意和研究生院批准,可先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资格学生占本学科专业当年招生名额,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检查通过。
5.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如果放弃录取资格,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学科、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备案。
6.除单考生、原单位定向生外,对其他录取新生可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将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
2020年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