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对复试过程、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处提交书面复议申请。
2.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确认有异议的,将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书面上报调查结果。
3.相关学院对考生本人做出解释与说明。
4.经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2020年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议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