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权力寻租。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8237
4、学校加强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评审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评审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评审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评审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审核合格名单、拟录取名单实行公开制度,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b.***.cn)进行公示。
6、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0年北京林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北京林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