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3.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
4.考生可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查阅2020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情况,或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咨询有关招生情况。(专业目录中标注*的为兼职博导,标注#的为双学科导师的第二学科,标注△的为新增博导)
5.双学科导师的招生计划在第一学科,第二学科是否有招生计划在录取时由导师与相关招生单位协商确定。
6.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7.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新政策执行。
2020年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其它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