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单位评定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如发现恶意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2.各单位要认真参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重点保障人群名单,特别关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法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3.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会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事务中心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1:工作日程安排
截止日期 |
内容 |
备注 |
10月15日 |
学生本人: (1)在线填写申请并打印 (2)在申请表上签字,连同有效证明材料一并交给学院或书院。 |
1.操作方式参考附件2。 2.申请包括首次申请和重新认定。 3.2020级新生已经在迎新系统“绿色通道”填写的,需要补充和修改相关信息。 |
10月19日 |
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1)开展民主评议,确定申请人的认定等级,并核实国家助学金申请情况。 (2)在申请表“基层民主评议”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如果学生不申请国家助学金,请在表中备注理由。 (3)在线提交审核结果。 (4)备注标明非在籍在校学生,本学年将不发放国家助学金。 |
1.在线提交审核结果,操作参见附件3。 2.学生名单和量化数据,可通过学生综合数据平台导出,操作参见附件3。 3.参考附件6中的数据和附件7中的名单。 |
10月27日 |
单位认定工作组: (1)完成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 (2)在线完成院系审核。 (3)填写审核汇总表,电子版通过学工平台发给学生事务中心付璠,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 (4)学生个人申请表(学生和辅导员签字)和证明材料一同报送。 |
1.公示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2.特别关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3.在线审核、填写审核汇总表,操作方式参见附件3。 4.审核汇总表仅限在籍在校名单,不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理由要备注。 |
2020年北京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各单位认定工作组在10月27日前完成以下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