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单位成立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单位认定的具体组织审核工作。认定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班主任代表、辅导员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年级(专业或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在本单位认定工作组的领导下,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成员应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
2.各单位通知学生(包括2020级新生)在10月15日前完成以下内容:
(1)在线填写申请并打印,操作参见附件2。
(2)在申请表上签字,连同有效证明材料一并交给学院或书院。
说明:2020级新生已经在迎新系统“绿色通道”填写过信息的,需要补充和修改相关信息,提交申请。
3.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在10月19日前完成以下内容:
(1)开展民主评议,确定申请人的认定等级,并核实国家助学金申请情况。
(2)在学生的申请表(样表参考附件4)“基层民主评议”一栏,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如果学生不申请国家助学金,请在表中备注理由,辅导员签字。
(3)在线提交审核结果,操作参见附件3。
说明:如需要申请的和以往已经认定的学生名单和量化数据,可以通过学生综合数据平台导出,操作参见附件3。同时可以参考附件6中的数据和附件7的名单。
4.各单位认定工作组在10月27日前完成以下内容:
(1)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和国家助学金申请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
(2)在线完成院系审核工作,操作参见附件3。
(3)在学生综合数据平台下载审核数据(操作详见附件3),填写认定审核表(附件5),电子版通过学工平台发给学生事务中心付璠,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学生个人申请表(学生和辅导员签字)和证明材料一同报送。
说明:(1)认定审核表仅限在籍在校名单,(2)不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理由要备注。
5.学生事务中心将各单位认定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连同学生申请材料统一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及数据库。
联系人,付老师,电话81384115。报送地址:良乡校区行政楼120,中关村校区浴室南侧小白楼204。
2020年北京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各单位认定工作组在10月27日前完成以下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