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院校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习情况和院校考核成绩,自主确定录取方案。
(一)时间
招生院校应于5月底前完成录取,详细日程安排见附件3。
(二)调档
被录取考生的档案(人事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单位)向招生院校提供。
(三)相关规定
1.按教育部和北京市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要求,高职自主招生中的美术类专业,必须在美术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录取。
2.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录取考生已交纳的高考报名考试费由招生院校在报到注册后退还。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3.该批新生与当年高考录取的新生统一于秋季入学。
附件:
1.2020年北京市高职自主招生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2.2020年津冀院校在京高职自主招生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3.2020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020年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录取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