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迁移证》上三个公章(含一个骑缝章、下面两个圆章)缺一不可。
(2)《户口迁移证》上各项必须全部机打。如有手写,请另附说明或在备注中说明不能机打原因,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公章。
(3)请迁入户口的新生及家长仔细核对《户口迁移证》图例上的各项说明,不符合图例要求将不予落户。出生地、籍贯的地址不得空白并且必须写至县或市,不符合要求的由原派出所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同时在此提醒新生、家长及各迁出地派出所,原则上学生集体户口落户期间及在校学习期间,“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均以迁移证为准,不能更改。
(4)《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信息应与研究生报名信息一致,不一致的回原派出所改正。
(5)本校读研、读博的学生,且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将户籍迁入学校的,请将姓名,原学号等信息报给本班班长,由班长统计信息后到户籍室代为取出《常住人口登记卡》后,发给本班同学。由同学个人在《常住人口登记卡》右上角填写新的学院、学号、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后,再将《常住人口登记卡》交给本班班长,由班长整理好,和本班同学的《户口迁移证》统一交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以上学生如有借出且未归还户籍卡的,请及时归还至户籍室,以免耽误户籍从本科或硕士户口转入硕士或博士户口。
(6)其它新生入学后,请将《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交本班班长,然后由班长整理好《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后,以班为单位交学校户籍科办理落户。请班长务必通知到每个同学,户口迁入只有一次机会,以免同学发生遗漏、未交的情况。
(7)《户口迁移证》一般有效期为30天,但新生入学办理迁移不受此有效期影响。
(8)落户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9月30日,过期不予办理。
2020年北京交通大学录取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户口迁移证》图例(附件2)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