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招生副院长、学科责任教授以及学院党委纪检委员组成,其主要职责为:1.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制定学院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2.遴选教师参与资格审查和综合素质考核;3.组织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做好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4.组织实施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5.监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公平规范;6.受理考生申诉。
(二)基础水平测试专家组
学院分学科成立基础水平测试专家组,即“机械工程”学科基础水平测试专家组和“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学科基础水平测试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不少于3人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其主要职责为:对进入综合素质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基础水平测试环节考核,对考生考核结果负责。
(三)学科专业能力考核专家组
学院分学科成立学科专业能力考核专家组,即“机械工程”学科专业能力考核专家组和“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学科专业能力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包括考生报考的全体博士生导师,其主要职责为:对进入综合素质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考核,对考生考核结果负责。
(四)学科综合能力考核专家组
学院分学科成立学科综合能力考核专家组,即“机械工程”学科综合能力考核专家组和“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学科综合能力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包括报考导师,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其他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每个小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主要职责为:对进入综合素质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学科综合能力考核,对考生考核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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