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察 7月26日(8时至16时),欲报考在京招生公安院校志愿且分数线达到或超过本科控制线的考生或家长,持考生《户口簿》及《高考准考证》到考生户籍所在地分局指定地点完察材料领取、填写、上交等工作。考生应按照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指定领取时间,分时段领取考察材料(领取时段及地址,请关注我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我院将在7月20日左右对外发布)。
2.填报信息考生领取考察材料的同时通过“2020年在京招生公安院校招生加试报名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填写考生信息,预约参加加试的具体时间段,考生严格按照预约的时间段参加加试,并将生成的加试码保存至手机图库当中。
3.加试 完察材料提交的考生,于7月29日(周三)至8月2日(周日)按照预约加试时间到我院进行加试。加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高考准考证》、《成绩单》(或复印件)、《考察表回执单》、《高考体检报告复印件》、1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本人手机、两只一次性医用口罩。着运动服、运动鞋。自备饮水,不要求空腹。可适当携带能量食品。有特长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书及复印件。考生加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如有从外地返京或入境进京的,应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交有效期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状况信息。请考生在前往我院参加加试前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含)、健康码异常的考生请于8月2日15时到我院参加加试,其他时段不得参加加试。
4.心理素质测评考生在加试时还需完成心理素质测评工作。心理素质测评结果将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的重要参考。
5.录取 我院对报考本科志愿的考生,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和考察全部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和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对于第一志愿专业未能录取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院校录取。我院执行北京市2020年招生工作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
6.如遇特殊情况,我院会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
答案来源于:2020年北京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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