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所提交的支撑材料必须是硕士研究生阶段和工程师阶段取得的,且作者单位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或派出的海外留学单位;
2.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参评人存在造假、舞弊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实后取消参评人就读研究生期间所有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根据情况上报学校有关部门裁定;
3.本细则未尽之规定或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4.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行,之前相关规定自动作废,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答案来源于: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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